参赛一般条例
(一)如发现参赛作品有侵权、抄袭行为,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所获之奖项组委会将予以回收,参赛者负全部责任。
(二)参赛人独立承担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
(三)主办机构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机构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四)参赛人同意保证主办机构不须为任何形式的索偿负责。
(五)如未能选出合适的得奖者,主办机构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六)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审结果为准。
(七)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