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东科函[2006]13号文给有关企业请收到通知的企业迅速转交管理科技工作的人员。
咨询电话:22413003 22414484
联系人: 温焕好 张见荣
南城外经办200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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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函〔2006〕13 号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6年度部分国家级
科技计划及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的通知
各镇(区)宣传科教办、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06年度部分国家级科技计划及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自即日起,我局受理2006年度部分国家级科技计划及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本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采取了新的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请根据“申报要求”到科技部申报系统主页(网址:program.most.gov.cn)相关栏目查阅申报方式及下载申报书格式。 ⒉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多头申报(即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或通过不同渠道分别申报同一计划),否则不予推荐。 ⒊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统一使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省科技厅将从申报项目中评选符合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要求的优秀项目推荐至科技部。 4.申报项目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申报材料,星火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火炬计划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有关申报须知可参阅:program.most.gov.cn)。 5.申报星火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申报火炬计划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 请按通知精神,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⒈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⒉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四日
(综合业务科联系人:麦炜彪,黄志钧,罗广林,沈海邑
联系电话:22831356,22831375, 22831337,22831327
高新技术产业科联系人:杨景新,何建忠
联系电话:22831332,22831334)
主题词:科技 计划 申报 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6年2月 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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